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23-3-5 阅读:488次 |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 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3〕10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 一、申报范围 江苏省教学名师面向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进行遴选推荐。 二、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人。 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限推荐1人,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 三、申报条件 (一)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,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,在教育理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,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。 (二)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,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,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 1. 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注重教研相长,深化教学改革,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/学年,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。 2. 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 3.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入选者、省“333工程”一层次培养对象、已获得教学名师者、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 四、申报材料要求 (一)书面材料。包括: 1. 学院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(1份); 2. 申报人推荐表(1份,正反打印,见附件2); 3. 申报人汇总表(1份,见附件3); 4. 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(1份),主要包括: ①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、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; ②学生评价情况(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,不作硬性要求)、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、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 评价材料; 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、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、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、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; 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、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(论文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论文内容,论著复印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和主要章节); 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; 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。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,单独装订成一册。材料均提供复印件,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。 (二)电子材料。包括: 1. 学院党委出具的书面意见; 2. 申报人汇总表(excel格式) 3. 申报人推荐表(word格式和pdf格式),有关附件材料(按目录顺序,pdf格式)。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talent@njtech.edu.cn,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 五、工作要求及时间 1.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、师德关和质量关,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“一票否决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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